概况
历史沿革
风俗文化
发展现状

风俗文化

  蒙古族是中国北方古老的游牧民族,古代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和手工业。现代社会,建立并发展了加工业和工业。畜牧业生产是蒙古族人民历史上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生产方式,畜产品为其衣食之源,内蒙古大草原是他们活跃的历史舞台。

  蒙古族的物质生活,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蒙古族的服饰是受蒙古草原生活环境决定的。服饰中,长袍是蒙古族人民的传统服饰,袍子肥大,不开叉。过去牧区的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以绸缎﹑棉布做衣面的;夏季一般穿布类;颜色一般爱用红﹑黄﹑深蓝色。冬季牧人放牧时可以暖身御寒,夏季可以防止蚊虫叮咬。他们还喜欢用红绿色绸缎作腰带,并佩挂吃肉用的刀子,刀鞘装饰十分漂亮。有的还挂着火镰﹑鼻烟盒等。喜欢穿软统牛皮靴子,长到膝盖。这同样是与牧区自然环境和常年流动在外的游牧生活特点相适应的。农区农民多穿布衣,有长袍(开叉)﹑棉衣﹑棉袄﹑衬衣﹑衬衫等,冬天多穿毡靴﹑靰鞡,穿高筒靴的少,也扎腰带。男子喜戴蓝﹑黑﹑褐色的帽子,也有用绸子把头缠上的。女子都用红﹑蓝色的布把头缠上,冬季和男人一样戴上圆锥形的帽子。未婚女子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梢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起来。现在,蒙古族服饰方面有了极大的变化。冬季无论男女都穿新潮的皮衣﹑羽绒服,既轻暖又美观;夏季的穿着更是多种多样,从服装款式﹑用料和汉族基本一致。男子西装革履,女子也多为西服和裙装。只有在祭敖包或召开那达慕大会时,其主持者﹑参加歌舞表演的人和极少数与会者才会穿传统服装。

  饮食受其经济生产类型制约。牧区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以粮食﹑蔬菜为辅。奶品有奶豆腐、奶疙瘩﹑奶干﹑奶酪﹑奶油﹑酸奶等。早晨吃炒米喝奶茶,茶中加上酥油和少许青盐,味道鲜美可口。中午和晚上多喜吃牛﹑羊肉。砖茶是牧民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煮好后少加些鲜奶。牧民烧饭﹑煮茶的主要燃料是牛粪,火焰恰到好处。农村以粮食为主,奶食为辅。现在,经济发展,人们的饮食结构改善了许多,除肉食外,各地冬夏都能吃到新鲜蔬菜。

  居住也与其生产方式相适应。圆形蒙古包是蒙古族牧民传统的居住工具,具有便于搬运﹑易于拆搭﹑抵抗风寒等特点,适于游牧生活。一般蒙古包高七﹑八尺,直径丈余,以圆形围壁“哈那”和伞形顶架“窝尼”组成。周围和顶上覆以厚毡,用毛绳从四面缚起来。包顶中央有天井,用于通风与吸收阳光。部分牧区及半农半牧区使用土木结构的蒙古包,外形大体与毡包相同。有的在向阳处开着窗子,里面砌火炕,在伊盟(鄂尔多斯市)一带称“独贵”,意为圆形。也有少数汉式砖房,多为王公府第和活佛、喇嘛、官员的住宅。农业区及半农半牧区常见的是二间或三间的平房,搭南北炕或东炕,同汉式房屋相仿。现在,随着蒙古族游牧习俗向定点放牧或舍饲半舍饲转变,蒙古族人民几乎完全定居在砖瓦房或楼房里。只有在那些旅游区才能见到传统意义上的蒙古包了。

  过去,蒙古族在生产﹑生活中的交通工具和方式以骑马为主,另外还有勒勒车。现在牧区多骑摩托车,或开吉普车放牧,很多牧民都拥有多台生产和生活用的机动车。

  蒙古族是一个非常热情﹑好客﹑直率的民族,茫茫的草原上没有旅店,但每一座蒙古包里的主人都会愉快地招待那些素不相识的客人,他们端出奶茶,斟上奶酒,煮上羊肉,或以歌劝酒,或敬献哈达,热诚招待客人。全家男女老少围着客人坐下,问长问短,宛如自家人。告别的时候常送出很远,指示路线,十分亲切。

  新中国成立前,蒙古族地区曾有过很多落后的婚姻习俗,如贵族一夫多妻﹑包办婚姻﹑结婚前要由喇嘛念经或求神问卦﹑重聘礼﹑抢婚、收继婚习俗等风俗。新中国成立后,他们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都是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绝大多数家长接受和同意孩子的选择,父母前往女方家“征得同意”只是一种必要的程序。那些落后婚俗大部被废除。

  由于劳动力不足,也有一些家庭招婿入赘。新中国成立前,招婿在各地叫法和内容都有所不同。西部阿拉善旗叫“夫尔根阿卜那”(即招婿),一旦被招入赘就算家属。经过一定时间后,岳父认为可以另过时,拨给一部分财产分居。东部蒙古名称上叫“夫沁夫尔根”,即雇佣的女婿,表现为雇佣关系,不被认作是家属。现代社会,那些男方家中兄弟较多,女方家中没有男孩的家庭也会选择从妻居的生活方式,但在社会和家庭中已经不再受到歧视。

  新中国成立前,蒙古族的丧葬一般有火葬﹑土葬和野葬(也称天葬)。西部牧区常见的是野葬。人死后将尸体放在木轮车上拉着跑,直到掉下来为止。尸体置于荒野,被狼或野鹰吃掉,死者的灵魂即可以升天堂。七天后,如果死者的尸体还在,被认为是不吉祥的,必须继续请喇嘛念经﹑向喇嘛布施,替死者祈祷消灾。火葬主要是上层喇嘛,土葬则多为王公贵族以及农区或半农牧区的蒙古人。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野葬形式消失,完全改用土葬和火葬,其丧葬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自己家族的习惯。

  蒙古族以家庭为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一般由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因其素有敬老习俗,家庭中辈分最高的男子为家长,掌握实权,丈夫地位高于妻子。牧区﹑半农半牧区略有不同,男子处理家庭大事时,一般须征得妻子的同意。儿子结婚后分居,另立门户。通常是住在父母的蒙古包(现在大多为房屋)附近,共同走“敖特尔”(即游牧,现在是划定区域放牧)。财产继承上,一般是在子女结婚时一次性分配一定的家产,从此再没有分配和继承家产的机会。和父母一同生活并负责父母晚年生活的子女将是父母所有财产的最终继承者。

  很多蒙古族牧民酷爱钻花烟锅(烟斗),曾有“一个烟锅换一只羊”之说。用五种金属原料钻成花﹑鸟﹑鱼﹑兽等花纹图案的烟锅,再配上红玛瑙烟嘴和檀香木烟杆,不仅实用,还是十分精美的工艺品。

  蒙古族重要节日有春节﹑兴畜节和那达慕等。其中,那达慕是蒙古族最为盛大、影响广泛的节日。

  “那达慕”,系蒙古语“娱乐”或“游戏”的意思,每年7﹑8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大会召开时,男女老少穿着节日盛装,乘车骑马,云集在碧绿丰美的草原。他们或参加比赛,或专程赶来参观娱乐。素日宁静的草原彩旗飘飘,人流涌动,牛羊欢叫,牧马嘶鸣,顿时变成欢笑的海洋。传统的那达慕大会上只举行射箭﹑赛马和摔跤的比赛;现代那达慕从内容和形式都有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除了传统的男儿三艺——摔跤﹑赛马、射箭比赛之外,还增添了其他体育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放映电影﹑交流生产经验﹑篝火晚会等内容,同时开展经贸活动,进行物资交流,还要表彰劳动模范。那达慕这一古老的活动发展成为融文体﹑经贸﹑旅游于一体的草原盛会,焕发出新的活力。

  那达慕大会上的摔跤比赛,最引人入胜的是民族式摔跤。脸色黝黑﹑身体魁伟的摔跤手上身穿着镶有铜钉的黑色摔跤衣“昭德格”,下穿白色跤裤,腰系彩绸做成的围裙,脚蹬蒙古靴或马靴,袒胸露背,有的跤手还在脖子上围着五彩缤纷的饰物“江戈”。当音乐响起的时候,跤手们跳着雄健的“鹰步”上场,对方的摔跤手也按着民族古老的传统风格,挥舞双臂,犹如雄鹰展翅,勇士们的搏斗开始了。

  赛马更需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自古以来,蒙古人民对马就有特殊的感情,他们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都以自己拥有一匹快马感到自豪。训练烈马﹑精骑善射是蒙古族牧民的绝技。赛马比赛开始,骑手们一字排开,个个扎着彩色腰带,头缠彩巾,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赛马的起点和终点插满各种鲜艳的彩旗,四面八方聚来的人都汇集在起点和终点。只听号角长鸣,骑手便纷纷飞身上鞍,扬鞭策马,一时红巾飞舞,如箭矢齐发。刹那间,好骑手就象飞箭一样超过所有的对手,奔向终点,成为草原上最优秀的健儿。骑手与马一般在驯马的过程中都建立了默契的骑乘关系,只要骑手在很远的地方打个呼哨,马儿就会嘶鸣着飞奔而来。

  现代社会,摔跤和赛马在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相比之下削弱了许多,但作为蒙古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仍被保留下来。

  蒙古族一向有“音乐民族”﹑“诗歌民族”之称。河套地区流传有这样一句话:“河套的民歌牛毛多,唱了三年,唱了一支牛耳朵。”反映了内蒙古民歌之多。蒙古民歌可分为长短调两种体裁,蒙古民歌充分反映出蒙古族人民质朴﹑爽朗﹑热情﹑豪放的性格,听了使人有置身蒙古草原之感。“好力宝”是内蒙古民间流传很广的一种演唱形式,有固定的曲调,唱词是触景生情的即兴创作,深受群众欢迎。另外还有“玛哈塔勒(赞词)”﹑“于热勒(祝词)”﹑“岱日勒其(对口唱)”﹑神话﹑童话、传说﹑说书等内容和形式。

  马头琴是蒙古人民最喜爱的民族乐器,因琴杆上端雕一个精致的马头而得名。最早的马头琴称为“奚琴”或“胡琴”,起源于东胡的“奚”(即库莫奚),清末称作“潮尔”。演奏形式多半是独奏,或是自拉自唱。马头琴拉出来的声音辽阔低沉,悠扬动听,仿佛把人们带进茫茫无边的草原。

  蒙古族舞蹈久负盛名,传统舞蹈有马刀舞﹑筷子﹑安代﹑驯马手、小青马等。通过草原马上生活提炼而成的马舞,造型挺拔豪迈,步伐洒脱轻盈,在一挥手、一扬鞭、一腾跳之间,都使人感到骏马的纵越和蒙古人民剽悍﹑勇敢的性格,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萨满教和藏传佛教是蒙古族信仰的主要宗教。

  萨满教是蒙古族古老的宗教信仰。蒙古族的祭天﹑祭山﹑祭祖﹑祭火﹑祭敖包﹑祭石﹑祭河﹑祭树﹑图腾祭祀等都属于萨满教的范畴。虽然明代以来,在蒙古族民众中广泛传播的藏传佛教极大地冲击了萨满教,但藏传佛教的传播也不得不吸收和融合了很多萨满教的形式和内容,所以今天蒙古族的信仰习俗中仍有很多萨满教的成分。

  藏传佛教很早就传入蒙古地区,是蒙古族主要信仰的宗教。从13世纪元朝开始,蒙古封建统治阶级的宫廷中改信红派藏传佛教,但广大牧民仍信萨满教。从16世纪后半叶,许多王公贵族开始接受藏传佛教格鲁派,并积极在牧民中传播。清代,特别是乾隆以后,对藏传佛教更采取全面保护和奖励政策。清廷不仅鼓励各盟旗兴修大批寺庙,而且由皇帝亲自敕建庙宇,对僧侣上层给予各种优待,授予各种尊贵名号和职衔。于是僧侣上层便形成了一个与世俗封建主并存的庞大僧侣封建主集团。他们不仅统治人们的思想,而且占有大量的土地﹑牲畜,和世俗封建主结合在一起,控制当地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甚至深刻影响着蒙古人的日常生活,如移营﹑嫁娶﹑生老病死等都由喇嘛卜凶问吉,解脱超度。喇嘛不娶妻室,不参加社会生产,青少年多被封建王朝鼓励离家当喇嘛。在明﹑清数百年间,蒙古族僧侣人口逐渐增加,几达全蒙古族人口的1/3。以如此庞大的人口脱离生产,杜绝生育,对蒙古族的社会生产和人口增殖都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随着藏传佛教的传播,喇嘛中的学者,如医生﹑著述家﹑画家等以及广大僧侣对蒙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明清两代建设了很多喇嘛庙,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的百灵庙﹑新巴尔虎左旗的甘珠尔庙﹑固阳县的五当召﹑锡林浩特的贝子庙﹑土默特右旗的美岱召等都是著名的大寺庙。

  除萨满教和藏传佛教之外,历史上蒙古族还信仰过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犹太教和摩尼教等。现在仍有少量的人口信仰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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