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史记•匈奴列传》最早出现了对柯尔克孜族的先民的记载。约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征服的北方诸族中,就有“鬲昆”,《汉书》作“隔昆”,“鬲昆”或“隔昆”即柯尔克孜族的先民,“鬲昆”是当时柯尔克孜的译音。从《史记》的记载看,当时的“鬲昆”居住在匈奴以北,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以北的吉尔吉斯湖周围,其活动地区为阿辅水(阿巴根河)与剑水(叶尼塞河)之间。
唐代以前,柯尔克孜族主要从事游牧和渔猎。至唐代,柯尔克孜族有了很大发展,人口达数十万,其中胜兵八万。他们虽然仍以牧业为主,但农业生产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他们能用铁制造兵器,使用十二生肖纪年,反映出古代柯尔克孜族社会经济文化在当时北方各民族中,是比较先进的。柯尔克孜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公元5、6世纪时,受突厥汗国统治,柯尔克孜族使用过古突厥文。柯尔克孜族地处匈奴西部,汉朝时被匈奴冒顿单于征服。此后又先后为鲜卑、柔然等族所统治。
隋唐之际,柯尔克孜族被称为“契骨”,最早受突厥的统治并与突厥有姻亲关系。贞观初,突厥被唐太宗击破,契骨归附于薛延陀。当时契骨分属于三个酋长,尚无统一的政治机构,薛延陀可汗派一俟利发失钵屈阿栈为都督,隶属于燕然都护府。此后数十年中,与北方各族、与唐朝都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到唐肃宗乾元(758-760)年间,契骨为回纥打败,臣服于回纥,此后被称为黠戛斯。9世纪20年代,黠戛斯在其首领阿热领导下,逐渐强盛,并发动了反抗回鹘统治的斗争。这场斗争坚持了二十多年,公元840年,阿热乘回鹘汗国统治集团发生内讧及遭受灾荒的时机,在回鹘大将句录莫贺引导下,发十万大兵侵袭回鹘汗国,杀可汗诛掘罗勿,迫使回鹘各部离开故土,南下西迁。以阿热为首的黠戛斯统治集团在原回鹘汗国领土基础上,建立起了强大一时的黠戛斯汗国,建都于牢山(约今叶尼塞河上游萨彦岭)以南赌蒲(约今图瓦)地区。
《辽史》称黠戛斯作辖戛斯。至10世纪时,契丹族兴起,黠戛斯成为契丹政权辽的属国,辽在辖戛斯设“辖戛斯国王府”。1124年耶律大石西逃,经过辖戛斯地区时,肆意劫掠,遭到辖戛斯人的截击和驱逐。
元代称柯尔克孜族为乞儿吉思或吉利吉思。12世纪末,蒙古兴起时期,柯尔克孜族也曾受到蒙古的侵袭。1206年,铁木真称成吉思汗,将包括柯尔克孜在内的百姓分封给自己的弟弟豁儿赤。
元亡之后,柯尔克孜族的近邻西蒙古瓦剌部强盛起来,柯尔克孜族又成为瓦剌的属部。15世纪前期,随着瓦剌首领也先的死亡,瓦剌势力衰弱,逐渐西迁到额尔齐斯河一带。柯尔克孜从此摆脱了瓦剌的统治。
16世纪时,在叶尼塞河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分成四个部分,被称为四个王国,即图瓦王国、叶泽尔王国、阿勒蒂尔王国和阿勒蒂萨尔王国。阿勒蒂萨尔王是四王之首。16世纪末、17世纪初,准噶尔部逐渐强大,柯尔克孜族大部分成为准噶尔的属部和属地,同时也是准噶尔汗和阿勒坦汗争夺的重要地区之一。此时,沙皇俄国向东侵略扩张的矛头伸到了柯尔克孜地区。柯尔克孜族人民对沙俄的侵略扩张活动进行过激烈的反抗。1703年秋,伤亡巨大的柯尔克孜人听从其厄鲁特宗主的决定,在2500名厄鲁特士兵带领下,举族越萨彦岭,迁到额尔齐斯河东南草原。迁徙过程中,除少数留在萨彦岭与唐努山之间的河谷中以外(今图瓦一带),大部分迁到了西部伊塞克湖地区、费尔干盆地极其附近山区,另一部分迁到了帕米尔高原、兴都库什山和喀喇昆仑山一带及其附近地区,与先期到达此地的同族汇合。
清朝称柯尔克孜族为布鲁特。18世纪初,布鲁特人处于封建农奴制阶段,以游牧畜牧业为主。“爱曼”是社会基层组织,若干“爱曼”为一鄂拓克,其首领称“比”,每一比“或有管领一二十爱曼者,或有管领二三十爱曼者”。为了反对准噶尔的掠夺,布鲁特与哈萨克、维吾尔一起进行了长期的反对准噶尔贵族奴役、掠夺的斗争。这个斗争,实际上与雍正、乾隆时期政府与准噶尔农奴主贵族的斗争东西呼应,起到了互相支持的作用。
18世纪后期浩罕征服了费尔干纳盆地的布鲁特部落,19世纪初又开始逐渐侵占中国布鲁特各部。
19世纪中叶,俄国势力逐步东侵,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沙俄乘机与清朝签定了《中俄北京条约》,给清政府强加了一条西北边疆地区中俄边界的分界线,把大批柯尔克孜部落划归俄国。1864年又强迫清政府签定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大部分柯尔克孜族部落被划入俄国。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省时,留在清朝版图内的柯尔克孜族人,只剩下当时柯尔克孜人口总数的二十分之一了。
1895年,英、俄瓜分帕米尔后,帕米尔东部色勒库尔(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的柯尔克孜族人民,为阻挡沙俄继续东进,和沙俄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辛亥革命以后,新疆柯尔克孜族人民经历了杨增新(1911~1928)、金树仁(1928~1933)、盛世才(1933~1944)以及国民党的统治。1916年,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因不堪忍受沙俄的专政统治而进行反抗,遭到残酷镇压,大约15万柯尔克孜族难民迁到北疆伊犁、南疆阿克苏、乌什、喀什、伽师等地。
抗日战争爆发后,柯尔克孜族人民积极参加抗日活动。许多青年参加了反帝会,牧民们为抗日前线捐献牲畜和各种物品。
1949年9月25日,柯尔克孜族人民与各族人民一道迎来了新疆和平解放。从此结束了苦难深重的历史。1954年7月14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宣布成立,自治州包括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如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已经在共和国的史册上写下了五十多年民族自治的历史。
古代柯尔克孜的社会组织基本形式是氏族部落制度,至清代其形式仍然较为完整地保留着,但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制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差别。氏族部落内部已有阶级对立,血缘关系已被打破。同一氏族部落的人,其祖先可能分属于另一氏族部落,甚至另一个民族。氏族部落实际上已经变成一套行政体系。
清代,柯尔克孜族部落在汉文文献提到的主要有:萨雅克、萨尔巴噶什、布库、霍索楚、启台、萨娄、额德格纳、蒙科尔多尔、齐里克、巴斯子、冲巴噶什、胡什齐、岳瓦什、提依特、奈曼、希布察克、诺依古特、苏勒图等。上述部落若按游牧地域划分,大体可沿纳林河、费尔干纳山脉为界,分为东西两部;若按各部落间的亲缘关系,这些部落又有“伊什克里克”(内部)、“塞尔特克”(外部)之分,而“伊什克里克”和“塞尔特克”之内又分为左翼和右翼。
“伊什克里克”和“塞尔特克”大体是各大小部落按亲缘关系远近构成的两大部落联合体。部落在多数情况下被称为“鄂托克”,管领一二十或二三十个氏族(爱曼),酋长称“比”。爱曼由若干阿寅勒组成,头人称“阿合拉克齐”。阿寅勒是部落和氏族成员共同居住和劳动的基层单位,一般由5~7户组成,有自己的名称和固定的牧场,成员在农牧业生产和狩猎活动中彼此协助。每个阿寅勒有一个头人(巴什)主持内部的各种生产劳动。户或牧户(帐户)是柯尔克孜社会的细胞。
1884年新疆建省以后,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各种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柯尔克孜族传统的氏族部落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开始逐步解体。传统的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转化为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阿寅勒变成单纯的生产组织。20世纪30年代以后,柯尔克孜地区完全被纳入县、区、乡和村各级行政管理体系之中,阿寅勒成员之间和阿寅勒之间的重大问题不再由头人而转由所在区、乡、村政府处理。新中国成立后,柯尔克孜族的氏族部落组织虽已消失,但由于传统习俗,部落观念和部落头人的影响仍然存在,在牧区表现的较为明显。
柯尔克孜族的先民很早就步入了阶级社会,有考古材料证实部落成员之间已存在贫富分化。在薛延陀汗国统治时期,部落事务由论悉辈、居沙波辈和阿米辈三位酋长分治,薛延陀派一名颉利发监治。唐代,汉文史书称黠戛斯君长为“阿热”(后突厥汗国、回鹘汗国称之为可汗),阿热之下,有宰相、都督、职使(刺史之误)、长史、将军、达干等官职。清代,柯尔克孜族活动地域甚广,但内部并不统一,大小部落分由等级不同的比各君其地。按照习惯法,清初柯尔克孜左右两翼每年都要从各自年长的比中选出一个大“比”来管理公共事务,左翼推举者称玛木特呼里,右翼推举者称喀喇博托。两位大比并不拥有各部落比和大封建主的统治权,仅相当于部落盟长而已。每个部落的实际统治权掌握在被称为“乌鲁克比”的部落酋长手中。清朝统一新疆后,归附的柯尔克孜各部落大小头目被赐以二至七品顶戴,仍管理旧部不变,但他们有进京朝贡的义务。整个柯尔克孜族地区由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专管,而靠近伊犁地区的,每两年由伊犁将军派领队大臣前往巡查一次。新疆建省后,伯克制度被废除,道、府、厅、州、县制成为管理柯尔克孜族地区的政治制度。厅、州、县以下的基层管理,在北疆实行了千、百户长制,在南疆则实行了乡约制度。千、百户长、乡约等仍由部落头人担任,由政府任命,对柯尔克孜族地区的这一管理办法一直沿用至民国时期。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