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民居有楼房、半楼房和平房数种。半楼房一般采取后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楼房,或左(右)半部是平房,右(左)半部是楼房的建筑格局。楼房和半楼房建筑是布依族传统建筑形式。楼房上层高,住人,下层低,圈牲畜,古称“干栏”,或称“麻栏”。它的结构简单,形式美观,适用于南方山区的地形特点。在房间布局中,堂屋后壁设神龛供奉祖先,左右两侧分隔成灶房、寝室、客房。室内设有火堂,供一家人取暖炊薪。黔中一带,由于地产石头,从基础到墙体都用石头垒砌,屋顶也盖石板,称为石板房;加上石砌的寨墙和山顶的石砌古堡,形成典型的石头建筑群。如扁担山石头寨共230余户人家,所有房屋沿等高线排列,均以石料建成。村寨布局与寨前的田坝、小河及通向各处的石板平桥和石拱桥梁,相互映衬,彼此和谐。
布依族人民以大米为主食,兼食玉米、小麦、红稗、荞麦等。尤喜糯食,并有多种制作方法,如制成糍粑、圆糖粑、耳块粑、枕头粽和三角粽等。逢年过节,必食糯米饭,并以糯米粑赠送亲友。节日里还喜食用花汁和树叶汁染制的各色“糯饭”。 副食有各种蔬菜、豆类和肉类。蔬菜加工制品有著名的“独山盐酸”、“酸辣椒”等。肉类加工有熏腌腊肉和香肠;喜食狗肉,各地加工方式不一,风味独特,较著名的有“花江狗肉”、“都匀黄焖狗肉”、“册亨狗肉全席”等。豆类制品主要有豆豉、豆腐、血豆腐等。辣椒、酸菜、酸汤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布依人家户户皆能酿制糯米酒和大米、玉米烧酒。一些地方还制作糯米烧窖酒、菸仁米酒、蔗糖酒等,颇有特色。有的米酒用野生刺藜果搀和酿造,营养丰富,用以款待贵客。刺藜酒酿造技术,已有数百年历史,如今已发展成大宗商品,畅销全国。
布依族服饰多为青、蓝、白等色。男子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包头巾、穿对襟短衣或大襟长衫及长裤。老人多着长衫。20世纪70年代后男子服饰与汉装无异。妇女服饰式样颇多,镇宁、关岭、普定、六盘水一带目前仍保存布依族较古老的服饰:大襟短衣,领口、盘肩、衣袖和衣脚边沿,皆用织锦和蜡染各色几何图案镶制;下穿百褶长裙,用白底蓝色蜡染花布缝成,佩戴各种银质首饰。黔西南州和黔南州的罗甸等县布依族的妇女服饰,普遍为大襟衣,长裤脚;衣服的盘肩、袖口、襟沿镶有兰干;裤脚为大褶边,或蓝色裤脚镶青布和兰干。衣服的长短和裤脚的大小,各地区都不相同。自制的织锦和蜡染是布依族服饰的主要特点。布依族妇女讲究头饰,婚前头盘发辫,戴绣花头巾;婚后须改用竹笋壳作“骨架”的专门饰样,名曰“更考”,意为成家人。镇宁、关岭地区,姑娘喜拢高髻,形如拱桥,发上插着长约尺许的银簪,配上短衣长裙,绣花布鞋,走起路来风韵飘逸。其他地区则多着短衣长裤,或在衣襟、领口和裤脚镶上蜡染或刺绣花边。黔西南安龙、兴仁一带妇女喜用白布作头巾,戴各色绣花围腰,朴素无华,典雅大方。银、玉手镯、发簪和戒指、项圈等饰品为布依族妇女所喜爱,其样式别具一格,颇富民族特色。
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从史书记载看,布依族在明代以前婚姻是自主的。明代以后,由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布依族的婚姻礼俗才逐渐改变,婚姻缔结从自主择配变成了父母绝对包办。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俗称“背带亲”)的产生,即婚姻当事人在幼儿时就由父母订了婚约,然后在十几岁时就结婚。婚礼结束后返回娘家居住,即“不落夫家”。 有的则实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缔结,分为“开口亲”、“订亲”、“结婚”三个阶段。先由男方家请媒人数次往返于女方家。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时,勿须提及求亲之事,只须将礼物放在女方家神龛上,说明礼物是某家送的,闲聊一会即返。如过几天女方不退还礼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门求亲。获得同意后,男方就备办一些礼物,邀请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亲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订亲酒。这种仪式,称为吃“开口饭”,一些地区的布依族称之为“吃鸡”或“吃鸡腿”、“插毛香”等。第二次由男方家带酒、公鸡、猪肉及聘礼若干到女方家“订亲”。这一仪礼被称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认定的意思)”等。名称虽异,其内容均为“接八字”和议定聘礼。此后,男方家可以确定婚期,并请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准备嫁妆。婚礼期间,新郎新娘三天内不得同宿,婚礼第二天,新娘要拜见翁姑及男方亲戚。婚礼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厨房看一看,其意义类似于汉族的“下厨”。此礼行毕,新娘即启程回娘家,谓之“回门”。布依族村寨的婚礼,远近的青年们都可以赶来听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个昼夜。
在实行包办婚姻的同时,布依族青年男女间的交往是比较自由的。青年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走亲访友或赶场的机会,聚集在一起“朗绍朗冒”(“朗绍”指会女朋友,“朗冒”指会男朋友)。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请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当“银雀”,传递信息,女子如若愿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男女双双走出人群,到不远处对歌。经过多次会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终身。
“朗绍朗冒”这种社交活动不限于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参加。不过对于未婚者来说是谈恋爱;对于已婚者而言,则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对父母包办婚姻的反抗。“朗绍朗冒”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调等。过去,青年人常因不会唱歌,而找不到对象。现在,“朗绍朗冒”已经不再是布依族青年男女唯一的交际方式了。
布依族家庭实行父系家长制。家长有支配家中经济和指挥成员的权力。男性长辈皆受尊敬,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纠纷,自行调解,无须上诉官府。妇女的地位低于男子,寡妇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再嫁则不能继承。一些地方有“兄终弟及”(俗称“填房”)的婚制。
家庭结构普遍是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情况下,人口较多的人家待儿子长大成婚后就分开居住。有的地区分家时,家中的财产必须先留父母的“养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余田地、房产按子均分。若遇绝嗣人家,财产由其亲属继承。分家后,父母大多同满子(幼子)居住。有的地区没有留“养老田”,几个儿子轮流赡养父母,并共同承担安葬的职责。
布依族丧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垒坟。清代中叶后才逐渐垒坟、立碑。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舅家和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的“布摩”(祭师)择定吉日,举办丧事。丧葬仪式繁简程度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富有之家,要举行“古夜王”仪式,砍牛做斋,大办酒席,丧期甚至长达七天、九天。停柩期间,丧家一律素食。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岩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瓮棺葬等。
布依族有许多传统节日,除过大年、端午节、中秋节等与汉族相似外,“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节日都具有本民族的固有特色。
大年节,据方志记载,布依族“以十一月为岁首”。平塘、荔波一带至今仍在十一月三十日“过小年”,但大多数地区已将年节并入春节。每到腊月,家家户户忙着酿酒、打糯米粑、腌制腊肉、做血豆腐,或缝制新衣。除夕以丰盛酒菜供奉祖宗,并燃放爆竹,阖家守岁到鸡鸣。正月初一则有姑娘争挑第一担水回家(名曰“聪明水”)、男孩争先到土地庙旁用绳子牵来小块石头放入畜圈(意为“六畜兴旺”)之俗。大年期间,青年们相邀外出“朗绍朗冒”;中老年人则彼此拜年祝贺,一同饮酒为乐。有的地方还举行玩龙、舞狮、赛马、掷石、铜鼓、唢呐、歌舞、篮球等等娱乐活动。一般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后,才开始下地干活。
二月二,主要是祭祀“土地神”,保佑全寨安宁,杀鸡敬祖,吃两色(白、黑)糯米饭。云南省的布依族,这个节日要过三天,进行以祭“老人房”为中心的祭祀活动。三月三,主要是祭山神或扫寨赶鬼,预祝丰收。贵阳附近村寨,举行“三月三对歌会”,又称“仙歌节”或“地蚕会”(传说这天害虫闻听歌声就不敢危害庄稼)。四月八,是纪念耕牛的节日。布依族各地将这一节日称为 “牛王节” 或“牧童节”、“开秧节”等。这天家家吃“牛王粑”和糯米饭,并以之喂牛,让牛休息一天,用枫树叶泡水给牛洗澡。这一天也是惠水一带布依族青年男女坡上聚会吃糯米饭、唱歌玩乐的日子。
六月六,祭田神、土地神和山神,祭毕用鸡血沾上各色纸旗,或做成大鸟形分别插在各块田中。与此同时,召开“议榔”会议,宣布各种榔规榔约,且由榔头监督执行,借以保护社会财产安全。许多地方(如惠水县的董朗河两岸、兴义市的查白场等)还举行规模盛大的玩山活动。六月六节还有相关的传说。如兴义的查白场传说是为纪念被恶霸逼婚、双双殉情的一对青年男女的;安龙县则是纪念布依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起义胜利。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经国家民委批准,确定“六月六”为布依族人民的共同佳节。其隆重程度,仅次于大年节。
吃新节,又叫尝新节。因各地的谷米成熟有先有后,过节日期不尽相同。一般在稻谷将成熟时,由家中男子到田中摘来少量谷穗,放在甑中与糯米一同蒸熟后敬祖。望谟、册亨等地,把新糯谷取来后,先煮熟晾干,舂去谷壳,再用开水泡胀蒸成糯饭,布依语称“根金毫模”。
汉族节日流传到布依族地区后,发生了一些变异。如清明节,布依族除了为新故老人上坟外,还要为所有已故祖先挂纸(俗称挂青)。但望谟县桑郎一带,清明不扫墓,三月三才上坟。红水河一带清明吃三色糯米饭。端午节在布依族中被区分为大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小端午节(农历五月十五)。这天布依族除吃粽子外,还吃五色糯米饭。而七月半,布依族要杀鸡、杀猪或杀牛祭祖,为逝者烧纸钱或金银绿锭,送寒衣等生活用品。红水河沿岸要连过三天。十四日做“搭连粑”供祖先。十五日晚到河边放冥船,让其随水漂流。十五、十六日年轻人和孩童聚集大榕树下,或荡秋千,或打陀螺,或去游泳。惠水断杉一带,集中于古桥堡对歌,跳粑棒舞和铜鼓舞,同时进行唢呐比赛。中秋节,布依族一些地方则有孩童“偷瓜”之俗。孩童们将“偷”来的老瓜用红布包好,一路放着爆竹往送膝下无子的年轻夫妇家中,由无子夫妇将南瓜与糯米烹煮而食。被“偷”南瓜的主人不能打骂“偷瓜人”。 人们相信用“偷”来的瓜煮糯饭吃,可以生子。
布依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民间广泛流传的神话、故事、童话、寓言、谚语、诗歌等口头文学,传述着古老的民族历史,歌颂着人民的勤劳勇敢,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和残暴,展望着新社会的幸福和光明。其题材广泛,意境优美,内容健康,语言生动,富于想像力。神话传说如《洪水潮天》、《十二个太阳》、《赛胡细妹造人烟》、《卜丁射太阳》、《茫耶寻谷种》、《黄果树瀑布的传说》等都是人们喜爱的作品。
布依族的民歌,富有民族特色,有叙事歌、古歌、生产劳动歌、习俗歌、情歌、苦歌、哭嫁歌、儿歌、新民歌等。或用布依语演唱,或用汉语演唱,句式和结构不尽相同。用布依语演唱的有五言、七言、杂言三种句式和单段、双段、长篇三种章法。单段歌又称“散花调”,即单独一段自成一首;双段歌又称“双调”,即一首分成两段;长篇歌由若干段组成,或篇幅虽长、不分段落。曲调有“大调”、“小调”之分。“大调”用于婚丧等隆重的场合,音调高昂大方,引人入胜;“小调”则在月夜或“朗绍朗冒”谈情说爱的时候唱,音调柔和、婉转、活泼动听。演唱方式有独唱、对唱、重唱、齐唱等。凡遇建房造屋、迎亲嫁女、老人亡故、迎来送往等场合,都要唱相应内容的歌。有时要昼夜不停地唱数天,这往往带有互相比赛的性质。能歌者对身边的花草、雀鸟等,都可以激起其创作的灵感,编唱出优美含蓄的歌词来。
1950年以后,人民政府为布依族培养了自己的作家队伍,这些作家创作了不少布依族书面文学。如长篇小说《大古山的黎明》、《将军被刺之谜》等,中短篇小说《山鹰飞过河谷》、《儿女们的事情》、《迷梦》、《崖上花》等,散文集《绿色梦》、《瀑乡风情录》、《太阳女》等,诗歌集《盘江放歌》、《叶影集》、《山河恋》、《远山》、《古井》等,剧本《罗细杏》、《金竹情》、《黑山汉子》等,电视连续剧《六马兄妹》、《布依女》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三部《布依族文学史》正式出版。
布依族常用的乐器有唢呐、月琴、葫芦琴、竹琴、巴勒、洞箫、短箫、姊妹箫、铜鼓、牛骨胡等。铜鼓是布依族最古老、最具有民族特点的乐器。它全部用青铜铸成,鼓身铸有各种花纹图案。1950年以前,几乎每寨都有铜鼓,隆重节庆必敲击为乐。举行丧葬、祭祀,则只有摩公才能按照仪式的程序敲击铜鼓。
布依族的舞蹈主要有《织布舞》、《糠包舞》、《狮子舞》、《龙舞》、《转场舞》、《铙钹舞》、《花裙舞》、《铜鼓舞》、《铜鼓刷把舞》等,舞蹈动作优美动人。它们把布依族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融为一体,用艺术形式生动地表现出来,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
贵阳、长顺及黔西南册亨县等地区流行布依地戏,多在春节期间组织演出。有专门的戏班子,演员面具多为三国人物及布依摩师等。独山、平塘、三都等县一带,流行一种在花灯歌舞基础上吸收广西彩调艺术发展而成的花灯剧。
布依戏大约始于明末清初,各个戏班的召集人、戏师和演员均为农民。其编排的剧目、演唱的形式,都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剧目大多取材于本民族的故事、传说,如《六月六》、《王山打鸟》、《四接亲》、《金猫宝瓢》、《马边月》等。也有汉族剧目,如《玉堂春》、《柳荫记》、《包公案》等。布依戏音乐由本民族的民歌和民间坐唱曲调衍生而来;语言富有寓意性,擅长使用“比”、“兴”手法,显得诙谐、生动、传神;戏中武打,直接受到武术和木偶戏的影响,古朴而灵活,别具一格;演员的化妆,过去是借助于脸壳的夸张表情,性格化造型,曾引起戏剧界的关注。1956年布依戏《四接亲》、《玉堂春》参加了贵州省第一届工农业业余艺术会演,获得好评;1984年布依戏《罗细杏》、《金竹情》参加了贵州省少数民族戏曲研究汇报演出,《罗细杏》还被选拔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优秀剧目录像观摩演出,荣获“孔雀奖”。
布依族工艺美术素负盛名,主要有蜡染、刺绣、织锦、竹编、织染及陶瓷和雕刻等等。色彩绚丽、图案美观的布依族蜡染,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品。其传统工艺有靛染、蜡染、枫染和扎染四种,其中以蜡染最为著名。制作方法先用铜蜡刀沾蜡液在白布上绘成涡状纹、波浪纹、菱形、对称几何图案等,再以蓝靛溶液配合草药印染,去蜡后即成。成品的自然冰裂纹,形式多样,美观大方。1980年以前,布依族地区有许多印染作坊。1953年,为了发扬少数民族的优良工艺传统,当地政府曾在安顺市建立了一所蜡染工厂,在传统的图案、去蜡、清洗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许多革新,使传统的蜡染工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成为畅销海内外的珍贵工艺品之一。
织锦,亦称“纳锦”,布依语称“读桂”。有“羊羔锦”、“鱼儿锦”、“人物锦”、“蝴蝶锦”等式样,图案为菱形、方形、三角形或回形字穿插组合,各色丝线衬托,花纹精致紧密,瑰丽美观。锦面类似丝绣,但却是在古老的布机上编织而成,且锦花背面向织者,编织中若要检阅花色,需用镜子从下面反照。妇女们就这样全凭记忆熟练操作,继承着祖辈的技术工艺。1984年全国旅游产品评比会上,布依族织锦被评为优秀产品;1985年在全国第五届工艺美术展中又获“优秀创作一等奖”,捧回了“希望杯”。
素有“土呢子”之称的布依族土花布,质地优良,品种多样,可制作成服装、床单、被面、桌布等用品。今日农村仍保持着自纺自织的传统。1985年重庆博物馆在镇宁县六马区一个村寨,就征集到各色土花布35种之多。荔波县以土花布为开发项目,年生产200多个品种,产值250多万元,创外汇20多万美元。
此外,荔波的凉席、独山的斗笠、平塘牙舟的陶器等都很有名。各地妇女的刺绣、剪纸技术、银铜首饰加工以及惠水的枫香印染蜡画等,亦甚精致。特别是平塘牙舟陶工艺考究,历史悠久。由本民族美术家设计制作的陶瓷,还曾作为贵州省政府的礼品赠送给新西兰总理等外国贵宾,为发展中外友谊做出了贡献。
布依族信仰祖先和多种神灵。山、水、井、洞及生长奇特的古树无不被认为是神灵的化身。各村寨建有土地庙。一些特定的宗教仪式,要供奉神竹。各地布依族还供奉雷神、门神、灶神、龙王等等。这些反映了布依族作为农耕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摩教”是布依族宗教信仰中一个比较成熟的宗教信仰形式,介乎于原始宗教向人为宗教过渡的类型。其宗教职业者分为“布摩”和“摩雅”。布摩是通过学习而成的,在师父的带领下学习一系列的经文和仪式的程序,能够继承师父的衣钵便可出道。布摩尊奉“报陆陀”为开山祖师。在举行各种祭祖活动中,首要的仪式是恭请“报陆陀”莅临,以示整个祭祀活动的权威性。在摩经里,“报陆陀”具有超凡的力量和智慧,能够洞察古今,能够解决人世间任何难题。摩经的基本思想是:人间万物是由始祖神“报陆陀”创造的,万物皆有灵,灵魂具有神秘力量,需要祭祀和崇拜,经过特定仪式和条件万物可以相互转变,达到禳灾祈福的目的。人患疾病是由某种鬼魂作祟,通过举行某种仪式可以驱逐疾病。人死后,灵魂不灭,通过仪式的超度,使灵魂进入仙境。布摩有较为完备的祭祀经典——摩经,还有比较固定和规范的宗教礼仪。举行祭祀活动除了要履行一定的宗教礼仪外,还要辅以对经典的诵读。典籍浩繁的摩经,大致可分为用于丧葬超度活动中的多卷本《殡亡经》、《古谢经》等,也有用于祈福、驱邪、禳灾等目的的各类杂经。摩经包含了布依族古代社会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乃至人们的社会交往和道德礼仪等内容。摩雅是在某种特定的场合下,通过鬼魂附体而后经布摩的点化(安坛)而形成的,摩雅的巫术活动称之为“打迷纳”。
明、清以后,佛教、道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布依族地区,民间有少数信仰者。从摩经的内容和布摩在各种仪式中使用的道具,可以看到佛、道、儒对布依族文化的渗透。明、清时期天主教在布依族地区传教,设有主教署、咨询会,其下有总铎口、堂口等。但因为传教士的为非作歹和天主教与布依族人民信仰相左,天主教遭到了布依族人民的反对。
布依族传统社会组织,有“宗族制”、“议榔制”、“寨老制”等。它们源于古代氏族管理制度,是古代民主制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具有阶级社会的特色。
布依族宗族制,是由同宗同族的一个或数个村寨组成,各地皆然。其血缘组织联系紧密,内部禁止通婚。每个宗族都有族长。族长在宗族成年人中自然产生,一般由辈份较高并有威望者担任;或辈份虽不算高,但属族中经济大户、在社会中有能力有威望者亦可担任。族长之职责,对内申张家教家规,对族人进行道德品格的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办事公道、尊老爱幼、相互帮助、自立自强、与人为善、以理服人、热心公益、爱村爱家等。对违反族规者,族长可对之批评教育,甚至处罚。对外,族长代表本宗族利益,维护宗族尊严,体现宗族之风格气度。
宗族议事形式,体现为“家族长全体会议”、“家族长代表会议”、“当事人与评中人专门会议”、“有关方面协商会议”等等。遇事民主协商,决议后族长施行。
宗祠是宗族祭祖和聚会之所,平时有专人守护,定期由族长在祠内主持祭祀,宣布族规,合族聚宴。费用由家族“祭祀田”收入开支。
宗族聚会有“春节送铜鼓会”和“清明节祭扫祖坟聚会”。每个布依族宗族都有一面或数面铜鼓,作为本宗族祖传之宝。春节击鼓为乐,并祭祀铜鼓;至正月十五日晚收鼓,再祭一次。然后,集体送铜鼓到族长家保存,全族置酒宴饮,显示宗族的团结和意志。“清明节祭扫祖坟聚会”,由族长主持召开各家长会议,确定祭扫规模、分工及费用数额。每户出钱若干,届时聚于祖坟前,杀猪备酒祭祖,举行合族宴会。此举有忆祖思今,团结向上之功能。
议榔制,在平塘、惠水等县布依语称“议榔”;在望谟、册亨等县称“议各习”。“榔”源于布依族早期社会的血缘组织,又是本氏族对部落酋长的称谓。“议”即“集中”、“聚会”之意。随着社会发展,“议榔”逐步变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农村公社组织。
“议榔制”组织,小的包括一个或数个毗邻村寨;大的包括数十百寨。不分姓氏宗族,都可以参加。议榔设有榔头、巫师,以及分管军事、主持司法的头领。组织的最大权力机构是议榔大会。主要讨论议榔内重大问题;制定榔规榔约;选举各种执事头领。规约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公共道德纲纪伦常;决定保卫集体安全和抵御外侮的具体措施,等等。榔规榔约体现组织内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并有较强的约束力,人人必须遵守,违者必究。在社会动乱时期,榔规榔约往往发挥较大作用。
布依族地区每个村寨都有寨老会,布依语称为“卜板”。寨老是一寨的自然领袖,由群众推举。寨老人数,二三人至五六人不等,视村寨大小、人选多少而定。寨老的威望和权力是自然形成的。他们是村寨中有处理事务能力的人,平时村寨中有什么事情都乐意找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发生重大事件需要大家一致行动时,人们乐意听从他们的指挥,公认他们的地位。寨老无需经过正式的选举产生,也不存在世袭的问题。他没有任何特权和利益,其职责是排解寨内外的各种矛盾纠纷,与村民协商制定保护山林及农作物的“乡规民约”,作出制止或进行械斗的决定,主持村寨内的红白喜事、祭寨神仪式和各种集会。这种具有一定原始性的社会组织形式,直至20世纪80年代仍遗存于一些布依族村寨中。
举行祭寨神庙会,亦是寨老职能之一。民国年间布依族各地盛行祭寨神习俗。一般每年对寨神奉祭数次,时间分别为正月初三、三月初三、六月初六、七月十五。每次献祭牛、猪、公鸡等牺牲,由寨老主持祭仪,祭师念经文祈祷丰收。寨人同餐共宴,这对强化寨规、增强内聚力有较大作用。1950年后,寨神庙会渐趋消失,但寨老制尚存余绪。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