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地区历史悠久。迄今为止,傣族聚居区已发现多处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出土了数百件遗物。西双版纳在景洪澜沧江沿岸的台地上,先后发现了曼蚌囡、曼允、曼景兰、曼厅等新石器时代遗址,清理出石斧、石锛、石刀、鱼网坠等石器以及陶器、骨器和贝壳等遗物。德宏在瑞丽江畔的芒约和陇川芒胆两个新石器时代遗址上,发现了夹沙红陶、夹沙黑陶、印纹陶片、石斧等遗物,其中的肩石斧、石网坠和印纹陶是古越人文化的典型代表,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同类器物相似,具有明显的百越文化特征。陇川江流域的梁河勐养、潞西五岔路也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址。澜沧江中游的云县忙怀遗址,出土了大量的打制双肩石斧,器型和制法与福建建阳、台湾的同类器物相似。孟连娜允古城旁的南垒河岸,曾先后发现5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出打制石器、手制陶器、动物化石等珍贵的历史文物。
傣族和同一语族的壮族、侗族、水族、布依族、黎族等有着密切的历史关系,同为古越人的后裔。先秦时称为“百越”,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据傣文史籍记载,早在周威烈王二年(公元前424年),就有关于傣族部落战争的记述。汉朝史书中提及的“滇越乘象国” ,即指今德宏和缅甸的部分地区。
傣族聚居区很早就同中央王朝和内地保持密切的联系。元封二年 (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开发西南地区,建置益州郡,傣族地区是益州郡的西南边疆。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 (公元69年),增设永昌郡,傣族地区属永昌郡管辖。当时,傣族先民的首领曾多次派遣使者,带着音乐师和魔术家来到东汉王朝的首都洛阳奉献乐章,表演新颖的技艺,博得了东汉王朝的赞赏与欢迎,被赐予金印、紫绶,其首领还被封为“汉大都尉”,从而和东汉王朝建立起政治上的隶属关系。蜀汉时属庲降都督所辖南中七郡之永昌郡。两晋南朝属宁州永昌郡。
公元8—13世纪,傣族地区先后隶属于云南以彝族、白族为主体建立的南诏蒙氏政权和大理段氏政权。此时,傣族已经进入农业社会。9世纪的汉文史籍记载,傣族在农业生产中用牛和象耕田,大量种植水稻,并有了相当规模的水利灌溉系统。手工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用木绵织布,挖卤矿煮盐,用金属制作武器,并用黄金和白银捶成薄片套在齿上作为装饰品,因而唐代以来对傣族有“金齿”、“银齿”等称呼。
随着生产的发展,西双版纳傣族首领叭真(即帕雅真)统一各部,于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以景龙(今景洪)为中心建立“勐泐”地方政权,称“景龙金殿国”“景龙”有上百万的人口,还有大量的白象和马匹。“景龙”以“天朝皇帝”为“共主”。叭真即位时,还受到南宋的封号,发给“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叭真子继其父为“景龙”国主时,也受南宋赐封为“九江(澜沧江)王”。“景龙”一直与内地保持着从属关系。
元代,傣族地区隶属于云南行省。此时已开始在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在云南南部傣族地区设置了车里军民总管府,管辖西双版纳等地;西部傣族地区设置金齿宣抚司,管辖德宏等地傣族。明代,又在元代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在西部设麓川平缅宣慰司;在南部设车里军民宣慰司,并设较小土司区,全面推行土司制度。在广大傣族地区任用世袭的土司、土官,大大加强了元、明王朝对傣族地区的统治。这一时期,汉、傣人民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也更加密切,特别是大量汉族人民迁居边疆,内地先进的生产技术、文化科学在傣族地区广为传播,迅速促进了傣族社会经济的发展。
元初的记载表明,当时德宏地区的傣族仍然使用奴隶从事劳动。元明之际各地傣族地区先后进入了封建领主制社会,社会生产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铁器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农作物亦增加了新的品种,棉花已经普遍种植。手工业也有新的发展,出现了珍贵的“干崖锦”、“丝幔帐”等优美的手工艺品。商业活跃,出现了车里等较大的商业城镇。1570年车里宣慰使把辖区划分为“十二版纳”(傣语称十二为“西双”,“版纳”意为千田,每千田为1个征收封建负担的行政单位),从此有了“西双版纳”这一名称。
西部傣族曾以今德宏瑞丽江河谷为中心建立了勐卯地方政权,即勐卯果占壁王国,11至15世纪一度称雄于世。北宋时代(约公元11世纪),勐卯与勐生威、勐兴古、勐兴色联合,建立了“勐卯果占壁”王国。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年)在今德宏一带设置土司制度,将傣人首领思汉法分封为麓川路军民总管府总管,后又赐封麓川路平缅宣慰使等官衔。元至大三年(1310年),芳罕次子混依翰罕继位,并以猛虎曾跃过头顶而自号“思汉法”,建都姐兰。元统六年(1340年),思可法继位“勐卯王”,曾建都于姐兰和广贺罕。他不断征服周边领土,建立了强大的“麓川王国”(傣语仍称“勐卯果占壁”)。其辖地东至今泰国清迈,西至印度阿萨姆邦,南至曼德勒,北至澜沧江的大部分地区。从明宣德(1426—1435年)开始,麓川王思任法不断向四境扩张,云南边疆的稳定及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受到威胁。1441年至 1448 年之间,明朝派军三征麓川,果占壁王国覆灭。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以麓川城为基础筑平麓城(今勐卯城),大兴屯田,并派将镇守。思氏战败后退居孟养。直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 年),缅甸军队大举入侵,思轰在抵抗侵略战争中兵败身死,其后裔放思祖逃入内地,寄食于干崖,至此,长达近五百年历史的勐卯果占壁王国势力彻底结束 。
清代,基本上沿袭元明旧制,但在社会经济较为先进的内地傣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委派流官进行直接统治。至民国时期,云南边远的傣族地区还基本保持了元代以来的土司制度。有车里宣慰使司,辖区相当于今天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设有宣慰使(傣语称召片领)、都笼八大臣(召景哈、都笼告、都笼萨扒、都笼回廊满空、都笼回廊蛮旺、都笼回廊庄往、都笼纳花、都笼纳笋)等官。司廊也称“议事庭”,是最高行政机构,设议事庭长一人,即召景哈,下设昏贝、章罕。车里宣慰司下的行政单位分勐、火西、贯三级。此外各地还设有南甸宣抚使、干崖宣抚使司、陇川宣抚使司、勐卯安抚使司、芒市安抚使司、遮放副宣抚使司、盏达副宣抚使司、潞江安抚使司、耿马宣抚使司、孟连宣抚使司。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在边疆傣族地区成立县和设治局,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加深了傣族人民的苦难。1949年前,德宏傣族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受南甸(今梁河)、干崖(今盈江)、盏达(今盈江)、陇川、勐卯(今瑞丽)、遮放、芒市七个土司统治。
傣族地区地处边疆,在帝国主义的入侵当中首当其冲。帝国主义不仅进行经济侵略,大量掠夺资源、倾销商品,而且还进行政治、军事、文化侵略,派遣间谍、特务,借探险、考察、旅行、传教等名义,深入我边疆地区,搜集情报,测绘地图,拉拢民族上层,破坏民族关系,甚至进行赤裸裸的武装入侵,使傣族人民进一步陷入苦难的深渊。为了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傣族和汉、景颇、佤等族人民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英、法帝国主义的侵略展开了多次武装斗争。这些斗争配合了全国人民反帝运动,有力地打击了侵略者,挫败了帝国主义妄图侵略我边疆地区进而侵吞云南的阴谋。
抗日战争期间,傣族人民又与全国人民一道,并肩投入了反对日本法西斯的武装斗争,为保卫祖国边疆神圣领土作出了贡献。1938年修筑滇缅铁路,耿马土司罕富廷和孟定土司罕万贤率领所辖的傣、佤等大小民族头人亲自指挥民工,参与修建铁路的毛路。1942年5月3日起,日本侵略者7天之内便相继侵占了怒江以西的畹町、芒市、龙陵、腾冲约3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至此,云南由抗日的大后方变成了抗日的前沿阵地。日军占领滇西后,各民族的抗日游击队与敌人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其中有杨炳南为首的傣汉青年救国团、傣族土司刀京版领导的滇西边区自卫军、耿马土司罕裕卿组建的耿沧支队等。抗日战争中,滇缅公路是中国接受外援物资最重要的通道,被称为“中国抗日战争的大动脉”,傣族人民多次参与对滇缅公路的抢修,保证了道路的通畅。1944年,滇西抗战转入大反攻,终于在1945年1月20日,将日寇逐出国门畹町,最终夺取了滇西抗战的胜利。滇西抗战被誉为“创全歼守敌之典范,开收复国土之先河”,为全国抗战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从边疆到内地各傣族聚居区,所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社会发展是不平衡的,社会组织结构与政治形态也互有差异。在景东、新平、元江等地区,傣族和汉族交错杂居,吸收了汉族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生产力发展较快,较早地进入了封建地主经济。西双版纳、德宏等边疆地区傣族社会的发展则相对缓慢,特别是西双版纳地区,到新中国成立前,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封建领主经济。
西双版纳自元、明、清各封建王朝设置土司制度以来,被中央王朝册封为“车里宣慰使”的“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世代成为西双版纳的最高领主和统治者。在这里,所有的土地、山林、水源等,都属于召片领所有。召片领又分封其宗室、亲信为一个区域内的统治者,称为“召勐”(意为“一片地方之主”),世袭领有境内的土地和人民。在封建领主大土地所有制下,土地的一部分为领主直接占有,成为私庄和赐给家臣的薪俸田,另一部分为农奴的份地。份地为村寨集体占有,领主利用历史上残存下来的农村公社分配土地的形式,通过村寨头人把土地分配给农奴耕种。农奴领种份地必须承担各种封建负担,这种封建负担是领主剥削农奴的主要手段。
新中国成立前,由召片领、召勐、“波朗”(由召片领或召勐派出,监督辖区内各级官员并强制农民承受封建负担的官),以至村社当权头人等各级领主构成领主集团,约占总人口的7%。农村中除占农民总户数5.7%的由领主集团分化出来的“自由农民”——“召庄”以外,领主把广大农奴划分为“傣勐”和“滚很召”两个等级。傣勐(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约占总户数的55%,是最早的居民,其地位较其他等级农奴为高,占有较多土地——“寨公田”。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或“主子家内的人”)约占总户数的39%,这是一个因各种社会原因丧失了土地和人身自由而隶属于领主的农奴集体,社会地位最低,所受剥削也最重。农奴除负担沉重的官租和无偿耕种领主的私庄田和薪俸田外,傣勐等级农奴还要负担修路、架桥、兴修水利等各种无偿公役。滚很召等级农奴则被强迫承担领主的各种家庭劳役,诸如养马、养象、煮饭、抬轿、划船以至削大便棍、哭丧等,名目多至百余种,分寨包干,世代相承。
为了镇压广大农奴的反抗,领主有一套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机构。在召片领之下有“议事庭”,是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各勐有“议事庭”。勐以下是“火西”,管理若干村社,其首领称为“叭火西”。“火西”以下是村社,设有“叭”、“鲊”、“先”各级头人。此外还拥有军队、法庭和监狱。
西双版纳以外的德宏、孟连、耿马等边疆傣族地区和西双版纳大体一致,基本上属于封建领主经济,但是这些地区社会经济发生了新的变化,农民占有的份地渐趋稳定,甚至可以世袭占有,实物地租也普遍出现。在芒市、盈江等地,由于与汉族接触较多,所受影响较大,地主经济发展较快,富农经济也发展起来了。地主、富农经济的发展,促使了大土地所有制趋向解体,村社组织已经瓦解,其社会经济形态比西双版纳前进了一步。
封建制度的压迫和剥削,引起了傣族人们持续不断的反抗。傣族人民以无比的憎恨诅咒着封建制度:“你是水,我们不喝;你是路,我们不走;你是太阳,我们不晒谷子;你是佛,我们不拜!”19世纪中叶,德宏轩岗坝的傣、景颇等人民在“布幸额门”的领导下,举行了反抗芒市土司残暴统治的联合起义。斗争坚持了3年,最后被土司和清朝统治者镇压下去,但人民的反抗火焰并未熄灭。不久,在芒市一带又爆发了以著名歌手“混依海罕”为首的各族联合起义。他用歌声揭露封建领主的罪行,激发农民的阶级仇恨,号召大家起来反抗,四周农民听到他的歌声,纷纷参加起义队伍,拒绝交纳官租。起义失败后,土司杀害了“混依海罕”。但傣族人民永远怀念着这个英勇的歌手,把他奉为“歌神”。近百年来,傣族人民与封建土司、头人的斗争屡见不鲜。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