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
1977--197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工人
1979--1981年 银川师范学校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198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郊区掌政中学教师
1983--1985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党办宣传干事
1985--198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团委副书记
1987--1992年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
1992--1992年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
1992--1995年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其间:1993--1994年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1998年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
(其间:1993--1996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2001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05--1999.11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
2001--200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3--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
2013--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13--2016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6--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