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湘、黔、桂边境一带统称为“溪洞”之地,住在这里的少数民族处于部落、部族阶段,部分从事刀耕火种的农业。在《宋史》中关于抚水州(包括抚水、京水、多逢和古劳四个县,主要为今广西环江一带,及毗邻贵州省荔波县的部分地区)的记载,可以看到“夹龙江居”水族社会发展的轮廓。当时,这里的农业生产已有相当的发展,平地广种水稻,有“种稻似湖湘”之记载,酋长居住的地方有“楼屋战棚”,并有栅栏护卫。“其酋皆蒙姓……民则区、廖、潘、吴四姓。亦种水田,采鱼。”为了反抗封建王朝的高压统治,抚水州的水族上层还组织地方武装,多次“犯边作乱”,威胁到中央王朝的统治。同时,水族首领还私自铸造水书大钱。从蒙令、蒙汉诚、蒙虔玮、蒙填、蒙顶、蒙承贵到蒙赶称帝,抚水州都几乎没有停止过反抗压迫的活动。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抚水州蛮“数寇宜(山)融(水)州界,转运使俞献可招抚,群蛮抗命,侵略不已”,后命平州刺史曹克明领兵征讨追斩殆尽。“诏以抚水州为安化州,抚水县为归仁县,京水县为长官宁县”。为防止水族人民再与朝廷抗衡,宋王朝除改抚水州名外,还有意识地把水族人民迁移到汉族地方安置。《宋史》载:“愿迁处汉地者七百余口,诏分置广西信荆湖州军,以田粮。”宋朝出台这一决策之目的,就是要分化瓦解水族社会实力,从根本上消除西南地区隐患。从此水族社会日趋衰微。
宋末元初,水族已进入封建社会。蒙姓贵族在龙江上游的广大地区建立了封建领主制度的形态,但仍保留着较浓厚的农村公社色彩。表现在领主对辖区内土地并无绝对的支配权,人身依附关系并不牢固,而且在社会基层组织的“洞”或“寨”内,成员还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权。“洞”、“寨”内有自己的领袖“都老”管理内部事务,遇有战事则敲击铜鼓或吹牛角,由“都老”召集成员参加战斗。成员可以自由使用洞、寨公有的山林、牧场,但经过开垦的土地则归垦者占有。对封建领主的贡赋亦以村寨作为负担单位。
元朝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招抚政策,设置了一套从路到总管府、军民府的统治机构。1283年,四川行省参政曲立吉司用武力镇压了贵州南部“九溪十八洞”的少数民族,加封少数民族首领为世袭土官,通过他们来统治少数民族人民。不久,邻近的烂土、陈蒙等处的“洞长”也接受了元朝的封号,改陈蒙、合江两洞为州并增设了陈蒙、烂土军民安抚司。规定按期向封建王朝纳贡丹砂、雄黄以及马匹、雨毡、刀等物。
明代,水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在农业生产方面,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在较平坦的地区新开了很多水田。在过去采用“刀耕火种”的山区,也已开辟为梯田,改变了过去“不以牛耕”的习惯,兴修水利,灌溉田亩,生产技术有所提高,粮食产量有了增长。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剩余产品。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开垦,出现了许多不向土司、土目交纳负担的“私田”,农民间分化出一部分新兴的地主阶级,领主经济逐渐向地主经济转化。依附于农业的家庭手工业也有了显著的发展,特别是手工业纺织产品不但可以自给,还有剩余拿到市场出售。定期赶集的初级市场也在不断形成,并出现了较大的集镇。驿站的普遍设置,在客观上便利商旅的往来,与外地经济往来联系更加密切了。随着江南汉族移民大量迁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水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互相学习,友好相处,对水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明代沿袭元代分封土官的办法,在水族地区设置土司。水族人民不仅要向封建王朝交纳赋税,同时还要给土司、土千总、土目服无偿劳役和各种杂派,如耕种“印田”、“塘田”、“伕田”、“鼓手田”、“筷子田”等,种某项田的农民就要负担差役或交纳某种实物,种“伕田”的要给土司抬轿。土司家庭的一切糜费、鸡鸭、柴草以至筷子,都要农民定期交纳。土司拥有官吏、军队、法庭和牢狱,对农民有生杀予夺之权。明代在加强土司制度的同时,在有条件直接统治的地方,则逐步实行“改土归流”。如明初,封建王朝以武力消灭了荔波的蒙、皮、雷三姓土司以后,分置方村、蒙村、穷来村三个巡检司。1506年又改司设县,委派流官统治。在明代封建统治阶级和土司的剥削压迫下,水族人民和邻近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较大的就有十多次。今榕江县境内的八开土司、三都县境内的甲早白姓土司等,也与当地的水族发生过多次纠葛抗争。1432年水族人民在韦翁同的领导下,反抗烂土土司的斗争;1479年水族人民支持苗族人民反抗安宁土司的斗争;1489年水族人民围攻镇压人民的军事据点杨安堡等。
从清初到鸦片战争的200来年间,水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平坝地区,水稻亩产可达三百斤以上,已有少数从农业分离出来的独立手工业者,在烂土、三脚屯及荔波县城等城镇出现了小规模的手工业作坊。根据嘉庆年间的记载,当时手工纺织技术已达相当水平,烂土出产的斜纹布,称为“顺水班”,行销邻近各县。商业也逐渐发展起来,乾隆时,仅三脚屯州洞辖区内,农村初级市场即有14个之多,来往商旅络绎不绝。清朝统治者为了加强对水族人民的统治,在水族的土司辖区内增设流官。这时地主经济有了相当发展,农民的土地大量被地主霸占。至19世纪初期,水族地区已出现了拥有一千多亩田的大地主,通过地租、高利贷,对劳动人民进行剥削。英勇的水族人民与临近各族人民掀起了多次反抗清朝统治者及本民族剥削阶级的斗争。1803年,荔波知县胡苍睿等一批赃官在赴任途中被水岩的水族农民全部消灭。从此以后,清政府派到荔波的官吏,“莫不心怀畏缩,裹足不前”。
19世纪80年代以后,帝国主义势力直接深入水族地区。农民被诱迫大量种植鸦片,每年沿都柳江外运的鸦片达数十万两,农村生产力遭到了破坏。过去水族妇女纺织的传统的“水家布”,因质地牢固而不易褪色,行销远近,这时也由于洋布、洋纱的输入而受打击,传统纺织业变成了洋纱加工手工业。
辛亥革命以后,民族资本有过微弱的发展,在今三都水族自治县内开办铁、汞、锑等矿厂,但终于为国民党官僚资本所垄断,买办资本家大肆掠夺水族地区盛产的油桐、五倍子等土特产,地主阶级大量兼并土地,地租剥削由“对半分”变为地主收六成甚至七成,加上高利贷和雇工等剥削,逼得许多农民倾家荡产。法国传教士在黔南设立了一些天主教堂,连三都县九阡镇板南村也建起教堂,教会与地主阶级相勾结,横行霸道,欺压人民。
帝国主义扶持的地方军阀连年混战,给人民带来极大灾难。1922年,云南军阀张开儒部路过水族地区就拉去民伕一万余名,沿途病死者不计其数。各派军阀竭力收编和扩大土匪武装,形成了军阀、地主、土匪三位一体的统治。从当时流行的谣谚可窥出水族地区的状况:“官如匪,兵如篦,保安团过如刀剃。”“穷人头上三把刀,官家压、地主剥、土匪烧。”在官匪联合统治下的二、三十年间,水族聚居的一些地区人口减少了1/3,农村荒凉,劳动人民大多过着吃蕨根、盖秧被、以灰水代替食盐的悲惨生活。
近代水族人民进行过多次的革命战争,其中规模较大的是19世纪中叶的农民起义和20世纪初的反帝爱国运动。1855年,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水族人民在潘新简的领导下,团结周边布依、苗、侗、汉族人民,投入“咸同起义”,参加者达数万人之多,转战黔南桂北,坚持斗争达18年之久。起义军所到之处,打倒官僚、地主恶霸,废除苛捐杂税,得到各族人民的热烈支持,与太平军、捻军及回民起义军共同构成了当时全国人民反抗清朝统治者的大风暴。1906年三月,水族激于帝国主义传教士在水族地区的罪恶行径,与当地周边民族一起拿起武器坚持战斗年余,攻打都匀府,打开监狱,救出蒙难群众,捣毁教堂,先后参加斗争的群众达10万人以上。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水族人民进行了多次反对封建军阀的斗争。1930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八军经过水族地区,组织群众,打土豪,分粮食,宣传党的政策,播下了革命火种。水族群众积极地给红军带路和运送粮草。1943~1944年间,水族人民为反抗征工、征粮、征兵,围攻三都县城。都匀套头地区围歼前来掳掠的国民党黄瑶部队,掀起了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斗争高潮。1944年11月下旬,日本侵略军侵入贵州,“黔南事变”爆发。日军在黔南横行的18天,践踏荔波、三都、独山、丹寨、都匀等县市,进退均经过水族地区。为保家卫国,英勇的水族人民奋起反击,打响了贵州民间抗日的第一枪和最后一枪。在这次反抗侵略斗争中,水族和周边各族人民自发组织起来战斗,共击毙日军百余名,缴获一大批军械,谱写了一曲壮美的卫家保国颂歌。1949年,水族进步的知识分子潘文兴,联络布依族知识分子覃杰等,秘密组织武装游击队攻克国民党盘踞的荔波县城,移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迎接新中国的诞生。
在水族历史上,出现了一些可歌可泣的人物。如清咸同年间抗清起义领袖潘新简,水族史学奠基人潘一志,共产主义先驱、中国共产党一大代表邓恩铭。
潘新简(1819或1820-1869),小名阿简,三都县九阡镇人。他领导的这场抗清起义,是水族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时间最长、影响最为深远的农民革命。水族人民在《潘新简之歌》中赞美道:“杉木树/砍倒主干,老桩兜/还发嫩芽。水家人/倒了阿简,那身板/也不散架……没见到/阿简坟墓,常见到/阿简营卡。日月落/营卡常在,简称王/世代齐夸。”
清咸丰同治年间(1855-1869),在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潘新简领导以水族人民为主体,有布依族、苗族、汉族参加的起义军,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清起义斗争。这次革命,是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时期,贵州各族人民起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义斗争活动范围广及荔波、三脚屯、都匀、独山、都江、榕江、丹寨、下江,及广西的南丹、思恩等地。主要控制了荔波十六个里,蓄发参加起义者达四万多人。起义队伍积极和太平天国部队以及上江(都江)罗光明起义军和下河(清水江)潘老帽、潘阿六领导的苗民起义军取得联系,配合作战,相互支持,十七次攻打荔波县城,六次攻破县城。先后消灭清反动官吏数百名和清兵、团练万余人。在起义的整个过程中,潘新简矢志不移,积极组织和领导群众开展革命。同治八年(1869年),清政府调集黔桂两省兵力围剿起义根据地九阡里,义军势孤失败,潘新简逃往下江被叛徒出卖而被俘,同年8月15日英勇就义于桂林。潘新简就义之后,其余部又坚持斗争3年,反清斗争共持续18年之久。
中共一大代表、水族人民的优秀儿郎邓恩铭赋诗高度赞扬:“潘王新简应该称,水有源头树有根。只为清庭政腐败,英雄起义救民生。”
水族史学奠基人潘一志。潘一志(1899--1977)原名益智,字若愚,水族名志。水族著名文化学者、诗人、方志学家、水家史学研究奠基人,三都水族自治县首任第一副县长、政协黔南州前驻会副主席、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潘一志出生于水族书香门第。他三度从军,数度从政,多次从教。由于性情耿直,为人正派,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宁可洁身自好,不愿随波逐流,数次逃官辞官,隐居躬耕避世。当新中国建立,荔波县人民政府县长杜介厘邀请他为新政权服务时,他欣然应允,并将名字“益智”改为“一志”,以示自己找到光明与希望,立志一心一意为新中国服务的情怀。潘一志费尽心血搜集编写40余万字的《水族社会历史资料稿》,为水族人民留下了宝贵的人格精神财富和珍贵的文化历史资料。另外有《潘一志诗词稿》传世。
共产主义先驱战士邓恩铭。邓恩铭原名邓恩明,字仲尧,水族,1901年出生于贵州省荔波县,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著名革命活动家、工人领袖之一,是我党建党时唯一的少数民族成员及最年轻的党员。“四十年前会上逢,南湖舟泛语从容。济南名士知多少,君与恩铭不老松。”1961年,党的一大代表、国家副主席董必武,写诗热情地赞美党的“一大”代表邓恩铭和王尽美。
1917年秋,17岁的邓恩铭辞别家乡,怀着“男儿立下钢铁志,国计民生焕然新”的伟大抱负与豪迈气慨,奔赴山东济南,投奔叔父,考入济南市立第一中学读书。“五四”运动爆发后,他积极参加进步活动,成为学生自治会的领导人,主编校刊。后来结识济南第一师范学校进步学生王尽美等人,发起成立励新学会,创办《励新》半月刊,发表针砭时弊文章。不久成立济南共产主义小组,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出席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国后,在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共产国际大会精神。到山东淄博建立中共淄博矿区支部,到青岛后建立中共青岛支部,组织、领导胶济铁路大罢工和青岛纱厂工人罢工。1925年,邓恩铭调任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不久被敌逮捕,因患重病,获保外就医。1927年,邓恩铭出席中共五大,不久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由于叛徒出卖,1928年2月被捕入狱。临刑之前,邓恩铭留下视死如归的遗诗:“卅一年华转瞬间,壮志未酬奈何天。不惜惟我身先死,后顾频频慰九泉。”1931年4月5日,邓恩铭就义于济南纬八路刑场,时年31岁,为中国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