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哈尼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在肃清国民党残敌、清匪反霸、安定社会秩序的同时,积极开展民族工作,疏通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巩固人民政权。1950年至1957年,国家在红河地区发放了农业贷款160多万元,救济粮100多万斤,各种救济款90多万元,此外还发放了大批的衣物,农具、种籽、耕牛,帮助哈尼等各族人民克服生活上的困难,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1年4月,中央民族访问团来到红河地区访问,带来了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热情关怀,使哈尼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到1952年初,盘踞在哈尼族地区的土匪、特务已基本肃清,社会秩序安定,从而为进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创造了先决条件。
从1952年起,党和政府在哈尼族地区从不同情况出发,用了5年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靠近内地的墨江、新平等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与当地汉族基本上相同,从1952年到1953年,与当地其它民族一起进行了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在元江县的大部分地区和建水县靠近红河的一部分地区,社会情况和民族关系等方面都比内地复杂,土改中这些地区采取一些不同于内地的、作法比较缓和的政策。红河、元阳、金平、江城和西双版纳等边疆地区,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比较落后,民族关系与阶级关系交织在一起,民族上层与本族群众还有一定的联系,本着有利于巩固边疆秩序,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发展生产,采用了自上而下的与民族上层进行协商和自下而上的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民主改革。至于沿边一线少数发展更为落后的地区,当整个地区的封建统治阶级被打倒后,这些地区也就基本铲除了外来封建剥削,对于民族内部的阶级剥削因素和原始公社制残余,则在发展生产和组织互助合作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土地改革运动,使哈尼族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大大加强了民族团结,巩固了边疆的社会秩序。土地改革结束后,党又引导广大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但是,“文革”10年,哈尼族地区和全国一样,政治、经济、文化等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中国共产党通过艰苦的拨乱反正,国家终于又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哈尼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可以从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帮助成立蒙自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和元阳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算起。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成立,保障了各民族在人民政权中的平等地位,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发挥各族人民的力量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哈尼族地区成立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区、乡级的“元阳县太和哈尼族彝族傣族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元阳县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人民政府”和1953年建立的西双版纳“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自治地方的建立,使这些地区的哈尼族等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太和区各族人民踊跃地交纳爱国粮;麻栗寨乡积极开展了生产救灾和对敌斗争工作。哈尼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的初步推行,对各方面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使党的这项政策日益深如人心。1954年元旦,成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与蒙自专区合并建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还建立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哈尼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哈尼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挥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促进自治地方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有力地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部重要法律科学地总结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以来的丰富经验,进一步充实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健全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它的公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哈尼族的自治州、县都制定了“自治条例”并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及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全面正确行使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发展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培养民族干部等各项事业的具体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和发展,使哈尼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促进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哈尼族地区,各民族互相尊重、互帮互学、互谅互让,为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而奋斗。
新中国50多年来,哈尼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社会及文化教育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农业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哈尼族地区生产力极其低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的原始、传统农业十分普遍,生产落后,民不聊生。从新中国建立起,广大哈尼族农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地改坡地为梯田,改旱地为水田,修建水库,扩大灌溉面积。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大部分地方实现了粮食加工机械化。各地新建了800余座电站,通电村社达到90%以上。农、林、牧、副、渔事业,也都有较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哈尼族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对促进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农村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正向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产业化方向发展。现今正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业方面,过去,哈尼族地区的工业十分薄弱,仅有少量的矿业土法采冶和手工业作坊,现在已建立了冶炼、采矿、机械制造、化工、建材、能源、纺织、塑料制品、卷烟、食品加工等工业部门。
50多年来,为改变哈尼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落后的状况,党和政府狠抓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交通、水利、通讯、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大为改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199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通车里程11200公里,与1949年相比公路里程增加了80倍,从没有一千米柏油路发展到1688公里柏油路,2005年,公路通车里程达1.77万千米,还建成昆明至蒙自高等级公路;实现了全州13个县市县县市市通柏油路,所有的乡镇和85.4%的行政村通了公路。全州累计建成水库415座,总库容93062.1万立方米;全州乡镇全部通电,行政村通电率达89%;建成了程控电话、长途通讯数字化,初步形成了光缆、微波、程控、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图文传真在内的现代通讯系统。
在哈尼族地区,特别在红河南岸山区,过去奸商盘剥,农民卖5斤棉花才能买回1斤食盐,外地商人的1根针就能换走1只鸡。新中国建立后,社会主义商业对发展经济、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方面,都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努力搞活流通,商业网点遍及城乡,繁荣了城乡经济,方便了生产和人民的生活。1979年到1998年,红河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2元提高到1237元,增长了10倍;城镇职工人均年工资由1952年的422元提高到6599元,增长15倍。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91元,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增至14819元。
哈尼族的传统文化十分丰富多彩,新中国成立后,文化事业才真正地发展起来,50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个创作繁荣、演出兴旺、文化交流频繁、农村文化全面展开的良好局面。2005年,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已有文化事业机构219个,其中艺术表演团体11个,图书馆15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5个、乡镇文化站141个,村文化室1000多个、博物馆、文物管理所15个。在全州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三级群众文化网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文工团、电影院、国营书店各一个,文化站10个。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445座,电视覆盖率达98%,广播覆盖率达100%。
民族教育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以哈尼族居住区绿春县为例,1949年前只有一所小学,1952年有小学7所;2005年已有学校317所,其中中学10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145所、小学教学站159个、幼儿园2所。各级各类在校生38902人,其中中学生12095人,职业中学生833人,小学生24705人。80%的哈尼山寨都有了学校,99%以上的学龄儿童都已入学。现在,哈尼族不仅有本民族的大学生,而且有了硕士生、博士生。
医药卫生事业逐步完善。过去哈尼族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有病找“贝马”(巫师)退鬼,或找为数极少的草医治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建立了县人民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药品检验所等医疗、防疫、保健、药检机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到2004年,有甲级卫生室45个,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14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合格率95.6%,到位资金867.5万元;投资400万元的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竣工。2005年绿春县共有医疗机构17个,村卫生室83个,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哈尼族人民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哈尼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现在正在向着更为健康的道路迈进。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