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为了处理好台湾的民族问题,国民政府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专门管理台湾少数民族事务,并组织成立了山胞施政研究委员会,负责制定台湾少数民族的管理政策。
在高山族问题上,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实施其统治。首先是所谓“山胞”的认定。1947年6月,台湾省政府民政部门通令,将“高山族”改称“山地同胞”, 确认的“山胞”名称分别为:泰雅、赛夏、布农、曹(后改“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自称“达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山九族”。
其次是实施“山地保留地”制度,台湾当局将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划分为30个“山地特殊行政区域”乡(含198个山地村)和6个平地乡(含19个平地村),对“山地乡”承认其特殊性,实施“山地保留地”制度,包括建立乡村邻里基层组织,豁免山地一切捐税,设立山地物质供销机构,不许平地汉人入山等。 把“平地乡”则划入一般行政区,实行与汉族一样的政策。山地乡与山地村由“山胞”出任乡长、村长。
再次是推行“山地三大运动”。 1951年台湾当局颁布《山地施政要点》,《山地人民生活改进运动办法》、《奖助山地实行定耕农业办法》、《奖助山地育苗及造林实施办法》和《山地推行国语办法》等等,目的在推行其山地政策。依据这些文件,在高山族地区推行所谓三大运动,即“山地人民生活改进运动”、“定耕农业运动”与“育苗造林运动”,“山地政策”以及“三大运动”的推行,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其消极后果也在实施中逐渐显露出来。而且由于台湾当局及财团利益驱动,使“山胞”的土地被侵占,一些冠冕堂皇的“政策”或束之高阁,或大打折扣,“山胞”生活虽然有所“改进”,但他们仍是台湾最贫困的群体。
20世纪60年代后,台湾进入了所谓的“工业化时期”(1963至1987年),这个时期的高山族政策有新的变化。早在1958年,台湾当局就对30个山地乡的土地进行测量和规划,修筑公路,为后来的开发利用山区土地作准备。1963年9月,台湾当局颁布《山地行政改进方案》,此方案表面上是为了继续“保护与扶持山胞,积极发展教育与经济,以提高其文化经济水平,增进其社会福利,促使早日与一般社会融合”,目的则在于将“山地特殊政策”“分项分年逐渐解除”。1966年至1970年,台湾当局又实行包括登记土地租用权、废耕造林、普及农业科技、发展旅游业等在内的《推进促进山胞开发利用山地保留地计划》。经过这些措施,高山族社会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但也促使其原有的社会制度迅速解体。
1988年,蒋经国去世后,李登辉接掌党政军大权。李登辉为实现其政治目的,更加关注“山胞”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原住民”政策。1994年,把“山胞”更名为“原住民”。成立了主管民族事物的部门,在经济上加大了对“原住民”的投入。1988年颁布实施《台湾省山胞社会发展方案》等。这些政策使“原住民”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提高,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事实证明,李登辉的“原住民”政策旨在达到其实现“台独”的目的,这是与高山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
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勤劳的高山族人民依靠自己的努力,使高山族地区的社会生活也发生了变迁,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传统的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已被现代化的社会与经济所取代,台湾高山族的社会经济已完全转型。
经济方面,高山族彻底改变了原始农业与狩猎采集的经济,最终导致部落解体。除雅美人外,高山族传统经济基本上都是以刀耕火种的山田烧垦农业为主,兼事打猎、捕鱼、采集,这一传统经济模式早在日治时期就开始受到冲击,高山族的轮耕方式及狩猎范围受到限制。光复后,穿越中央山脉的东西横贯公路的修通,给居住在这些区域的高山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台湾当局为了安置退役军人,在公路沿线建立了大型的农场、林场,受其影响,附近的高山族纷纷转向定居农业。到了20世纪60年代,由于高冷蔬菜、温带水果的推广,使得经济作物的种植逐渐成为高山族在农村的主要产业,水果、花卉、茶叶、香菇等多种作物的种植取代了原有单一的粮食种植。近20年,后工业社会意识在台湾兴起,掀起了一股回归自然、回归传统的热潮,生态观光旅游一时成为时尚,观光旅游产业在台湾蓬勃兴起,已成为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兴产业。台湾高山族地区风光峻秀,人文独特,民族风情文化观光旅游已成为旅游产业中的一支劲旅,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当地经济的一项支柱产业。虽然这些旅游业并不一定由当地民族自己经营,但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还有一部分进入城镇求学、打工、就业的高山族,形成了所谓的都市“山胞”。然而,与当地的汉族相比,高山族依然有不小的差距。他们所从事的职业除农业外,大都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渔业、矿工、建筑工等行业,进入白领层的很少。他们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而汉族则可以。政府规定原住民的土地不得买卖,原是出于保护他们土地流失而做出的规定,现在却成了约束他们的禁令。
社会制度方面,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部落组织,导致地缘政治的确立。光复以来,台湾当局进一步迫使山上的高山族下迁定居,并以法治程序确立了他们以家庭为基础的土地私有制,从而将其原有的部落与部落制度予以彻底破坏,随之建立乡、村、邻这一套地缘管理机构。乡、村、邻均不是按原有的部落或社团范围所建。乡长、村长、邻长,初期由上级政府委派或指定,后来则由民众选举产生。另外又有管理户籍及治安的警察派出所。每个乡都有农会,农会自主决定种植和管理。传统的部落组织已完全解体。
风俗文化方面,传统文化产生裂变,如物质文化的现代化、民族语言的流失、改宗基督教等。光复后台湾当局在民族地区广泛设立学校,推行小学及中学(初中)的义务教育,均用汉语教学,加之汉语在社会中的流行与运用日益扩大,致使台湾高山族的民族语言消失殆尽。其物质文化也发生了很大变迁。传统食物结构、饮食基本与附近的汉民相同,饮酒现多为啤酒。服饰均已与汉族相同,对传统民族服饰能纺织或制作者已属稀有。住房基本材料已全部改用水泥和砖,屋顶用水泥预制板或铁皮,室内家用电器普遍皆有。公路遍及村落,连接干线、省道,富有家庭有小汽车,一般家庭有摩托车。
近20年来,高山族民权运动兴起,台湾少数民族中一些代表人士呼吁继承和振兴固有文化,为此作了不少努力。
首先是有关人士提出让民族语言进入学校,在山地乡的小学实行双语教学;其次,为了培养民族文化与民族语言方面的高级人才,设在台湾东部花莲县的东华大学,2004年设立了原住民民族学院。该院设有民族文化学系、民族语言与传播学系,以及族群关系与文化研究所和民族发展研究所,招收这方面的本科与硕士生。再次,社会各界采取措施挽救台湾少数民族频于消失的传统文化,如辅仁大学联合台湾民族事物主管部门,于1999年启动了名为《原住民传统染织工艺及设计学程规划师资培训计划》,由辅仁大学织品服装研究所承办,每期招收高山族学员若干人,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学员在经过对传统民族纺织技艺的学习后,又结合现实的社会需求,对传统技艺既有继承,又有创新,所织出的产品实用美观,受到社会各界欢迎。这些学员回到各自的村落以后,又办起了若干家庭教学班,就地吸收本民族的学员。这种形式的技艺传承很受当地民族欢迎,很有生命力。又如宜兰县各界在2001年开始筹划设立“宜兰县原住民部落大学”。这所大学并非学制阶段意义上的大学,而是以灵活的教育方式,在泰雅人社区内,以当地民族为主体,举办若干传统文化讲习班,以培养富有传统部落文化内涵与现代文化技能的原住民社区。目前,该学校已在全县泰雅村落开办了多种形式的泰雅语言、泰雅口语传说、泰雅纺织技艺等讲习班,并取得初步成效。
在发展观光旅游业时,台湾高山族很注重传统文化的保留与发扬,开办各种民族文化工作室,发展民族工艺品。在下一代进行双语教学,开办各族文化和语言的课程,开展传统技艺的学习,以各种方式挽救传统文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生活在祖国大陆的高山族同胞,大多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从台湾迁来的移民后裔。他们在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政治地位空前提高,享受着民族平等的权利,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在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潮中,他们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两岸的高山族同胞分离已达近60年之久。然而,历史的潮流是不可抗拒的,台湾高山族和汉族人民自古以来都是祖国多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离的成员,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们期待着高山族和台湾各族同胞早日归回祖国怀抱,共创美好未来。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