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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州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
日期: 2018-06-04 浏览次数: 来源: 云南省大理州民宗局 字号:[ ]

  大理州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作为完善现代教育体系、补齐教育短板的重点工程。州、县两级政府拓宽渠道,大幅增加财政投入,为学前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利用财政资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00至5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各县市也设立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投入,大力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和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在部分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对办园条件差的少数民族地区公办幼儿园进行搬迁新建和改扩建,不断改善条件,扩大办园规模。几年来,累计投入各级专项资金4亿多元,新建改扩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90所,将250多所闲置校舍改建或增设为附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从2010年的19所增加到目前的210所。

  二是借助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乡村幼儿园。2013年以来在巍山和剑川两县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76个,招募幼教志愿者187名,招收幼儿3000多名。2016年起得到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资助,在南涧县7个乡镇建立56个山村幼教点(山村幼儿园),给予每名志愿者每月1600元生活、交通补助和每名幼儿每天1.5元营养早餐补助,共招收幼儿1000多名。

  三是加大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力度。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相关规定,大理市凤仪庄园小区、洱海国际生态城小区、凤仪镇公租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相继建成,并移交当地政府和辖区教育主管部门投入使用。

  四是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鼓励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举办幼儿园,对规划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与公办幼儿园同等补助。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权利,依法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投资经营管理权益。采取强化年检、公办园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和教学指导,扭转了民办园“重审批、轻管理,重年审结果、轻过程管理”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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