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
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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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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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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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发改、教育等部门,多措并举,推进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保障民族教育有序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印发后,自治区民宗委积极配合区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出台《壮汉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族班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民族教育快速发展。
二是积极加快民族教育立法工作。2015年起,自治区民宗委配合区教育厅,成了《广西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目前,条例草案已上报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政府已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三是筹建广西民族职业学院。自治区民宗委积极筹建广西民族职业学院。学院拟开设以民族教育系、民族艺术系、民族语言文化系、民族旅游发展系、财政金融系等5个专业为基础的学科体系,充分考虑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声乐、民族舞蹈等专业设置。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工作。自治区民宗委积极利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当地民歌、民间舞蹈、传统体育等进课堂。依托班会、团队活动、专题讲座等活动,通过组织民歌对唱、民族舞蹈表演、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五是积极稳妥开展双语教育。自治区民宗委积极配合区教育厅、民语委加快双语教育发展,制定出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编制《初中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高中壮语文选修课课程标准(试行)》,进一步完善壮汉双语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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