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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
日期: 2018-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云南省民宗委 字号:[ ]

  近年来,普洱市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并与建设全国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决战脱贫攻坚相融合,不断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政治基础。成立创建领导机构,提出8项重点任务、35项措施、71项市级创建工作指标、70项县(区)创建工作指标,制定实施方案,与10县(区)领导小组、94家市直和驻普单位等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是抓宣传教育,强思想基础。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七进”实施办法,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单位理论学习、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三是抓科学发展,强民生基础。编制澜沧江经济带、沿边开放开发经济带等专项规划,坚决践行“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切实将“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四是抓文化弘扬,强交融基础。深入实施文化“珍珠链”工程,充分挖掘茶文化、民族文化等精髓,立足普洱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品牌,重点推出哈尼族、彝族、拉祜族、佤族和傣族等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

  五是抓队伍建设,强组织基础。把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人才工作大体系中,2015年成立全省首个民族团结干部学院,培养选拔了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

  六是抓机制建设,强和谐基础。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长效机制;建立市委领导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制度,提高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程,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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