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召开 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的通知 |
日期: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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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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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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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
国家民委定于2018年5月27日至28日(会期1天半,5月26日报到,5月28日下午离会)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召开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自治县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突出问题,研讨先富帮后富、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的思路和举措。
二、参会人员
(一)120个自治县(旗)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民委主任各1名。
(二)辖有自治县的省(区、市)民(宗)委(厅)主要负责同志1名。
(三)部分国家民委委员单位联络员。
(四)国家民委领导及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会议报名、报到
请于5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参会回执分别报至国家民委办公厅(传真:010-66017375)及景宁县会议接待组(传真:0578-5093796)。请省(区、市)民(宗)委(厅)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后统一报名,并确定1名联系人。
参会人员请扫描附件中的会务工作二维码,进行网上注册,并于5月26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景宁县天元名都宾馆报到。有关具体报到事宜请与景宁县会议接待组联系。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务组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请各单位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崔智刚 010-66508514 (负责会务)
邹 璇 010-66508738 (负责材料)
练俊晨 0578-5093796 (负责接待)
附件:报名回执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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