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
日期: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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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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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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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走出一条具有德宏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发展道路。
一是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直过民族精准脱贫等一系列扶持计划和工程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群众自身素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让一大批懂得民族政策、了解民族情况、熟悉民族工作、对各族群众充满感情的领导干部和各类人才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坚力量。
四是成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意见。坚持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共申报非遗项目保护名录228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19项、州级81项、县级112项。目前,全州有创建示范市1个、示范乡镇15个、示范村119个、示范社区4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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