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发挥委员单位职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发展 |
日期: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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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北省民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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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文化厅充分发挥省民委委员单位职能,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层设施建设为手段,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取得良好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贫困民族地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累计投入1000万元,为500 个村配发了文化器材,缓解村级文化设施长期不足的问题。全年共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为补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短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结合秦皇岛市和廊坊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动青龙满族自治县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文化设施升级;加大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支持力度,累计追加3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改善围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条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年来,围场县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加强旅游沿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具有民俗风情的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为全省提供了示范。
三是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全省民族地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00余次,文化服务80万人次。
四是积极组织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宣传展示活动,促进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国家级非遗项目7项,省级非遗项目30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6人,省级传承人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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