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有关材料的通知 |
日期: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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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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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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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
全国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拟于5月上旬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自治县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突出问题,研讨先富帮后富、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的思路和举措。
会议拟印发全国120个自治县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验交流材料,并安排部分自治县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为此,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本辖区的自治县准备会议书面交流材料,并填写《2016-2017年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表格电子版可在国家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书面交流材料应当围绕会议主题,重点介绍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在全省县域经济中的排名情况,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主要障碍和困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思路和举措。材料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由自治县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签发后,报所在省(区、市)民(宗)委(厅)。
二、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会议材料工作的联系人,并填写回执表(附件2),于3月30日前传真至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
请各省(区、市)民(宗)委(厅)对会议材料审核汇总后,于4月2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交流材料及调查表报送至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交流材料及调查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hengfasi@126.com)。国家民委将根据对材料的审阅情况,确定会议交流发言单位。
联 系 人:邹 璇
电 话:010-66508738(传真)
电子邮箱:zhengfasi@126.com
附件: 1.2016-2017年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调查表
2.会议联系人回执表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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