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青海师范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民族语言法律人才框架协议,并在青海师大设立“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协议基地”和3个“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实践基地”。
省高院将依托高校优质双语资源,大力开展各种类型的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做好民族地区司法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少数民族司法人才培养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