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三举措”培养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
日期: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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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省红河州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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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定向招录、重点选拔、挂职锻炼方式,着力培养培养选拔了一批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
2014年至2016年,全州定向考录少数民族公务员284人,2017年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岗位27个。金平、河口、屏边3个民族自治县采取特殊的政策,招录主体民族,确保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本民族占总人口比例相当。
州委、州政府大力选配熟悉民族工作、善于做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在13县市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45名,占43.81%,13县市党委、人大、政府班子中全部配备有少数民族干部,政协班子配备率达92.3%。13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区)领导班子中,配有少数民族干部的班子有132个,占99.25%。142个州直部门和州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有少数民族干部的班子有91个,占64.1%。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410名,占处级领导干部的39.84%;有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3809名,占科级领导干部的44.46%。
通过开展上下互派、对口帮扶、基层任职、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多渠道强化少数民族干部的实践锻炼。2014年以来,全州共选派挂职干部389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6名,占52.96%。选派到北京、上海等先进发达地区的挂职干部中,少数民族占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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