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六部分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等六部分。
一是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制定评价标准时适当向基层倾斜,降低评审条件要求,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淡化论文、著作要求,基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奖项条件可用其自主知识产权等替代。连续两年及以上获得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奖励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二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严格规范评价程序,监督评价全过程。逐步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三是健全职称倾斜政策。对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比原规定年限提前1年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四是改进公开招聘方式。县、乡事业单位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招聘方案和结果报设区市核准。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及以上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五是优化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扩大农村教师、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政策,重点支持艰苦边远地区补充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六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推荐、选拔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家人选时,适当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县(市、区)对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给予相应奖励。
七是创新基层柔性引才方式。完善专家服务基层机制,组织各类人才智力到基层开展咨询、培训等服务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建立本土团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促进基层人才团队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逐步在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推广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八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扩大招募规模,招募名额向民族地区倾斜。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核准,各县(市、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设立“广西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九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从2018年起,全区每年安排8期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专门培训全区县、乡两级1000名左右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