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并进一步强调,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此后,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等,都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视和关心下,5年来,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总量逐步增长、结构逐步改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特殊作用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注重培养民族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养
这两年,年近50岁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院长吐尔逊·吾斯曼,又找回了做学生的感觉:深夜里,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他总要再读上半个小时的维汉法律术语词典。这位1991年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尽管双鬓已有些花白,近视镜也换成了老花镜,但那股认真劲儿却不减当年。
“我们这一代维吾尔族法官,当年学习法律时,多是接受纯维吾尔语授课。”吐尔逊·吾斯曼说,这些年,随着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交往的深入,相关的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审判工作对双语的要求更高,让他在业务上有些力不从心。2015年10月,吐尔逊·吾斯曼和另外28位来自新疆各级法院的法官,在西北民族大学参加了国家民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首期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双语法官,正是民族地区公平正义的护航者。
为了推进民族地区更加公平的司法实践,国家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多期全国藏汉、维汉法官双语培训班;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文件,共同推动实施双语法官培养“千人计划”。2016年,国家民委探索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建设藏汉双语检察官队伍。
近年来,国家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推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新决策新部署进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的主体班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规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拉开了序幕。中共中央党校等“一校五院”、国家民委直属的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许多专门班次,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得到了培养。这些培训开阔了少数民族干部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素质。
为更好贯彻中央治藏、治疆方略,中组部每年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举办西藏民族干部班、新疆民族干部班,为西藏、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培养了一批“三个特别”好干部。
国家民委积极探索省部、部委合作办学机制,与民族八省区组织、民族、统战等部门合作举办中青班、少数民族处级干部班,为民族地区建设培养了一支能够担当重任、能够经受考验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与国资委、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有关专题研讨班等,力促民族工作社会化。
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家民委所属培训机构,十八大以来就培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人才近5万人次。
各地党委也积极发挥党校、干部学院、高等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专题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广西举办多期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民族理论政策与民族工作等;福建着力优化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路径,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列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省级干部培训机构,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把优秀的民族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历练
今年3月份,来自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及原中央苏区的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37名挂职干部,在北京接受培训后,分赴8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1年的挂职锻炼。优秀干部进京挂职锻炼,这个对民族地区影响深远的品牌工作,被认为是民族地区干部成长的重要平台。这项工作自1990年开展以来,至今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共组织9000多名干部参加挂职锻炼。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地针对民族地区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工作有序开展。在中央层面,单就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项目,十八大以来,共选派2100多名市(厅)县(处)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和发达地区挂职。
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方式,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进行实践锻炼,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注重将少数民族干部安排正职岗位培养锻炼,截至2016年底,内蒙古盟市、旗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为12、92人。
甘肃省从2011年开始,每年从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选派20名左右少数民族县处级干部到省外挂职锻炼,2013年又扩大到5个民族自治县,并增加数量。2014年开展了少数民族县处级干部上下交流任职工作,从甘南州和临夏州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直部门挑选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双向交流任职。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了给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仅2017年就已选派1488名干部到杭州、成都、北京、深圳、漳州等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其中,少数民族干部超过80%。
……
各地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一批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放到关键岗位锻炼,加强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河南规定,少数民族人口在10万以上和有民族区的6个省辖市,推荐后备干部初步人选中必须有少数民族干部。新疆注重推荐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后备干部人选,并确保世居的13个民族均有后备干部人选。广西在2016年集中选拔170名优秀选调生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选拔43名优秀选调生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5名,为今后5至10年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了一批“好苗子”。
让民族干部当主官、挑大梁
2014年8月,蒙古族干部巴音朝鲁由吉林省省长升任省委书记;2014年12月,维吾尔族干部努尔·白克力出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局长;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苗族干部刘晓凯、黎族干部陈志荣、朝鲜族干部金振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2016年,时任阿里地委书记的藏族干部白玛旺堆,进入西藏新一届党委常委班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干部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当上了主官、挑起了大梁。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这个“人”,就是指千千万万的干部。在民族地区,有些话如果是少数民族干部去说,有些事如果是少数民族干部去办,群众就更容易接受、效果会更好。这是因为,他们与本民族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了解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在本民族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起到了其他民族干部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注重常态化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如,云南确保每个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厅、处、科级干部。截至2016年底,云南省少数民族干部占全省干部总数的33.68%。其中,厅局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2.62%;省级机关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班子占83.33%;全省16个州市党政班子中,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均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干部约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3%,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自治区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41.67%、33.72%、30%。吉林省要求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散杂居地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各级各部门还注重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入口,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部委在公务员招录中,需招录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公务员。一些地方采取单列职位、放宽年龄要求、双语考试等措施,在公务员考录、选调生招考、招聘大学生村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如,湖北在选调生招录中,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占一定比例,并拿出一定名额定向招录在该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海南规定,民族自治县公务员招考中应安排40%的职位,用于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成长起来,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贡献着特殊力量。